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58693965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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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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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整形用胶原复合生物材料皮下植入系统生产项目 |
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锦丰镇锦兴路26号(劢迪医疗器械产业创新港7幢) |
苏州瑞泉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凯睿安企业咨询(苏州)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张家港市锦丰镇锦兴路26号(劢迪医疗器械产业创新港7幢),购置厂房面积4660.22平方米,新增相应设备,主要从事整形用胶原复合生物材料皮下植入系统生产,该项目建成后,年产非凝胶胶原20万支、凝胶胶原20万支、胶原-PMMA20万支、三文鱼针10万支、混合水光针10万支。 |
1. 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本项目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一起接管至张家港市给排水有限公司锦丰片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2. 本项目实验室产生的废气通过通风橱收集后无组织排放,废气排放执行报告表所列相应标准。 3. 采取先进的低噪声设备,隔声、吸声、消声,降低交通噪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 4. 制定和落实固体废物(废液)特别是危险废物的厂内收集和贮存、综合利用、安全处置的实施方案,实现“零排放”。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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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新建铝片加工项目 |
张家港市锦丰镇建设村华润路46号1#车间 |
江苏君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苏州远道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张家港市锦丰镇建设村华润路46号1#车间,投资200万元,租用张家港市锦丰镇建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厂房,建筑面积1700平方米,从事铝制品的生产。本项目建成后年生产铝制滤网300吨。 |
1.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预处理后接管至污水处理厂处理。 2.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排放的废气。废气排放执行报告表所列相应标准。 3.采取先进的低噪声设备,隔声、吸声、消声,降低交通噪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报告表所列标准。 4.制定和落实固体废物的厂内收集和贮存、综合利用、安全处置的实施方案,实现“零排放”。 |
无 |
苏公网安备 320508020106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