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苏州日向光学科技有限公司新建汽车车灯零部件研发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11日-2026年5月15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52813827
电子邮件:cshbjhk@126.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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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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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新建汽车车灯零部件研发生产项目 |
常熟市辛庄镇辛庄大道1378号7、8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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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日向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
苏州市浩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年产汽车车灯零部件100万件,并建成研发中心 |
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接入常熟市辛庄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冷却塔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湿式打磨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水帘柜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废气:本项目注塑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后通过25米高1#排气筒排放,擦拭、3D打印废气、清洗废气分别经密闭负压收集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处理后通过25米高2#排气筒排放,刮腻子、调漆、喷漆、洗枪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水帘处理后再与烘干、灌注成型废气一并接入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3)处理后通过25米高2#排气筒排放;CNC废气、组装废气、模具制作、腻子打磨、激光镭雕产生少量废气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以生产车间边界为起点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 噪声:本项目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有效消声、隔声、防振等措施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达标排放。 固废:本项目一般固废有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含油塑料屑、废切削油、废抛光剂、废抹布手套、漆渣、水帘废液、废包装桶、废油桶、废润滑油、废导轨油、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固废“零”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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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公网安备 320508020106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