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5月12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5月12日-5月18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12-58693965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
1 |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张家港市冠祥模塑制品有限公司机械设备塑料配件、医疗器械塑料配件生产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全文链接见附件) |
苏环建〔2026〕82第0065号 |
2026年5月12日 |
|
2 |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江苏华芯晟新材料有限公司高性能覆铜板及配套电子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全文链接见附件) |
苏环建〔2026〕82第0066号 |
2026年5月12日 |
|
3 |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苏州创源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苏州创源公司年产PVC水性线束胶带7200万平米、年产布基绒布线束胶带7800万平米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全文链接见附件) |
苏环建〔2026〕82第0067号 |
2026年5月12日 |
苏公网安备 32050802010656号